小额医疗设备公开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PKUSZH-202204
|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总金额 万元
|
备注 |
| 1 |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购置项目资金申请全过程咨询服务 |
项 |
1 |
25.00 |
|
| 2 |
倒置显微镜 |
台 |
1 |
6.00 |
电泳 |
| 3 |
CO2细胞培养箱 |
台 |
1 |
8.00 |
电泳 |
| 4 |
微量核酸蛋白定量仪器 |
台 |
1 |
5.00 |
电泳 |
| 5 |
细胞计数仪 |
只 |
1 |
5.00 |
电泳 |
| 6 |
双向真空辅助乳房活检与旋切系统 |
台 |
1 |
6.00 |
|
| 7 |
13导便携式睡眠记录仪 |
台 |
3 |
28.20 |
|
| 8 |
多参数血小板功能分析仪 |
台 |
1 |
9.00 |
血液 |
| 9 |
胎监中央监护系统 |
台 |
1 |
9.00 |
|
| 10 |
恒压排烟气腹机系统 |
台 |
1 |
18.00 |
|
| 11 |
病床 |
台 |
42 |
22.26 |
|
| 12 |
医用升降平车 |
台 |
2 |
3.60 |
|
| 13 |
碘131分装柜 |
台 |
1 |
20.00 |
|
| 14 |
铅屏风 |
台 |
2 |
6.00 |
|
| 15 |
病床 |
台 |
10 |
5.00 |
|
| 16 |
血液保存箱 |
台 |
1 |
9.00 |
|
1、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状态,选择投一个采购条目或多个采购条目,但不允许将一个采购条目流水号的内容拆散谈判。请准备投标书正本一份。
2、应标供应商资质查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编制的投标书中须按照要求,包含以下资质证明文件(请按照以下顺序排列),并做好封面及目录: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人证明书;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书;
(3)公司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司公章)
(4)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对本项目指定的唯一合法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7)报价表(标书第 2 页)、技术参数规格偏离表(标书第 3 页)、产品三证、用户名单、售后服务承诺
(8)货比三家资料(发票复印件)、彩页等
(9)属于国家强制计量检测设备项目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及检测合格证
(10)请各供应商自行登陆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如近三年内有处罚信息记录的请出示加盖公司公章的情况说明及当年的处罚通知书原件。
3、院内招标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5名院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价格(30分)、技术部分(50分)、商务需求(15分)、诚信情况(5分),四个部分进行综合评分,
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
4、我科已启用“小额设备设备系统”,登录网址:https://bdsbcg.pkuszh.com:4432/。请应标供应商务必于 2022-08-08 (中午12:00am)前在该系统注册,并将投标书(正本PDF)资料上传,由医学装备部核实查验,逾期未上传投标材料者不得参加招标。详见《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医疗设备招标投标单位须知》
5、供应商资质查询时间:
2022-07-25(上午 00:00) 至
2022-08-08(下午 17:00) (公告日期内,5个工作日)
6、开标时间:
2022-08-09
(14:30 pm)
开标地点:
外科楼14楼医荟坊
开标要求:参加投标供应商带齐投标书正本(纸质版、需密封)一份出席开标。
7、各项目预算总金额不超过3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的,均视为自动弃标。项目报价超预算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按公告要求报名资质查验并递交投标文件后,因故退出或不能出席开标的单位,请在公开采购开标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医学装备部。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视为非实质响应,恕不接受。公告前两次,若不足三家投标商应标,则项目无法正常开标。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莲花路1120号综合楼311室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83923333-8871
2022-07-25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医疗设备招标投标单位须知
1、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对本单位部分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权或医疗设备生产许可权的经营企业或生产企业参加投标。
2、投标单位须提供其以下文件和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代理或委托证明文件(对于代理商或委托方);
(3)投标医疗设备所获生产许可证书、批号,产品技术资料、荣誉证书等。
(4)产品的注册证书。
(5)经营医疗器械的许可证。
3、对投标项目所列品种,各投标单位须提供医疗设备批准文号批件、医疗设备质量标准,医疗设备生产许可证。进口医疗设备必须提供进口医疗设备注册证及相关证明。提供投标品种近期(一年半内)两个批号的检验单(市、省以上或口岸检验机构所出具之检验报告)。
4、所投标医疗设备须是在近2年内在广东市场使用的产品,并提供5家以上地、市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之用户名单。
5、所投标医疗设备必须是国内市场有相当市场占有率的知名品牌。企业所投品种在近期(两年内)必须无国家和各级卫生或药监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记录。
6、投标价应为开具含税发票送货到医院的价格。
7、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本单位基本情况(含资信情况)以及投标医疗设备质量、销售和售后服务等情况简介与承诺。
8、部分医疗设备,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所投标样品一件。
9、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上述所有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日期前将上述要求交我单位验证,合格后方获得投标资格,逾期不交视为弃权。不接受电话、传真形式的资格验证和投标。
11、招标单位验证时可向投标单位咨询有关情况,投标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否则视为弃权。
12、投标单位可将报价表及其他有关条件另行密封于一信封内,加盖封口章,注明投标单位及投标品种。规格品种较多项目须备计算机软盘一份,于开标当日交付投标方,所有报价在开标当天公开拆封并公布。
13、每家经销公司参与投标的同品名、同规格的品种,不得超过1个。
14、投标价格一经公布,不得更改,如有错误,作废标处理
15、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改,否则作废标处理。
16、招标单位不向落标方解释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17、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出两周内与招标方确定签订合同事宜,逾期作废。
18、医用材料招标项目合同的执行期为18个月;
19、合同有效期内,如政府调价或市政府统一招标,双方应无条件按上级文件执行,并相应修改合同的有关条款,招标方不向投标方作任何补偿与解释。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20、企业参加投标,即表示接受本次招标的各项要求。
21、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22、招标评审组由院领导、相关科室专家、医学装备部、财务科、医院纪检部门等组成。